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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物业小区春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31 16:36:40来源:浏览量:412

 

佳物发[2012]2号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关于开展物业小区春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文明办发〔2012〕3号《关于开展清除垃圾“春风行动”的通知》和佳政办发〔2012〕9号《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春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物业小区春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时限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关于开展物业小区春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相关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佳文明办发〔2012〕3号《关于开展清除垃圾“春风行动”的通知》和佳政办发〔2012〕9号《佳木斯市春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为配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双学双做创三优”活动总体部署,及当前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脏、乱、差”的局面,物业办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一次全方位集中专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物业小区红线范围内达到“二净、三根清、一全、一无”(道路净、绿化带净,墙根墙体清、道牙根清、树根清,全天候,无死角)标准。
二、整治时间
2012年4月1日至4月30,为期一个月。
三、整治范围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环境卫生自管的81家218个小区。
四、整治内容
1、清理物业小区庭院残留的冰雪混合物,积雪一律散放绿化带内,成块冰雪打碎摊开,待冰雪融化后以利滋润土壤,便于花草树木生长。
2、清理绿化带内树木、建筑景观等“白色”垃圾、砖头瓦块、漂浮物进行捡拾,净化绿化带。
3、小区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燃料垃圾)存放点一律实行袋装、中转房、箱装,每天上午9时前整理完成。
4、清理小区墙体上各类笔写、粘贴的户外野广告,然后用于墙体同性涂料粉刷。
5、清理物业小区各个出入口与市政主次干道结合部位两侧的各种杂物。
6、治理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规范停车秩序。清理小区内乱堆乱放,清洁共用部位环境。
五、责任分工
一、管理科负责郊区26个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治督办检查工作,责任人:孙清鹏;手机:13945497185。
二、信访科负责向阳区(大部分)等75个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治督办检查工作,责任人:张维时;手机:13258606656。
三、指导科负责前进区70个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治督办工作,责任人:李相森;手机:15045411995。
四、市场科负责东风区19个小区,及向阳区(少部分)23个小区等42个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检查督办工作,责任人,刘贺;手机:13555596153。
六、处罚措施
1、实行双责制。物业办各组督办检查人是本次整治活动的首位责任人;各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是具体工作落实的责任人,那个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治不到位,不彻底,由督办人和责任人负责。
2、实行验收制。市物业办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将依据整治前拍照情况,对全市物业管理服务小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3、实行兑现制。对本次活动开展组织不力,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年度资质不予年检,视情节轻重扣罚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4、实行整合制。对物业小区长期管理不到位,不听指派,不听招呼的,按照区域进行整合,取消管理服务资格。
七、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以方案为令,保持经常高压整治态势,经理要亲上一线打头阵,清理队伍人员足,工具齐备,保障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各单位经理要服从督办领导小组的工作指令,对清理不到位得部位,迅速整改,不讲条件,不计代价,不留死角。
3、各单位同时密切配合环卫办、各区环建局的整改督办要求。对小区清扫责任交予社区管理的,应加强巡视监管密度,发现清扫不及时,业主反映强烈,应及时报告,并以工作联系函的方式协商解决。
4、各责任单位将整治安排,整治内容,以书面形式或电子版形式,于4月7日前上报物业办指导科。指导科QQ:1015977056。
5、市物业办由指导科负责此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具体联系人:李相森;手机:15045411995.
 
                         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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