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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佳木斯市物业管理行业摄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22 08:57:28来源:浏览量:388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
为庆祝《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十周年,收集并分享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取得的经验和管理成果,鼓励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积极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协会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组织召开首届物业管理行业摄影比赛。此次摄影比赛以市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强物业管理,构建和谐社区”为主题,面向全行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在管的各小区、项目,征集优秀摄影作品,并进行评选、表彰和展览展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活动主题: “加强物业管理 构建和谐社区”摄影比赛
2、专业支持: 佳木斯市摄影行业协会
   3、活动时间: 2013年8月15至10月15日
4、参赛对象: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业主、摄影爱好者等
5、活动原则:客观、公平、公正,交流、学习
6、作品征集流程
(1)8月15日——9月30日,发文,征集作品;
(2)10月1日——10月15日,评选作品;编辑出版作品集;
(3)10月(暂定),颁奖;集中展览展示。
7、参赛作品分类(6大类)
 
序号
类别
描述
备注
1
温情家园
 通过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展示物业服务人员与业主、业主之间的友爱与和睦。
 
2
幸福面孔
 瞬间即永恒。通过镜头特写人物面孔,突出人物瞬间的幸福表情。
 
3
文化风采
 通过多姿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凸显物业服务团队亲如一家、用心服务的故事。
 
4
一线掠影
 通过抓拍物业管理人在岗位一线的工作镜头,表现他们的责任心与职业素养。
 
5
关怀无限
和谐社区的建设离不开领导的关怀,用镜头记录下那些感动的画面吧。
 
6
其它
和谐幸福的别样表达
 
 
二、大赛规则
1、作品要反映物业管理行业和社区的精神风貌、感人故事,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单幅或组照均可,涉及真人真事的,需要配详细图片说明(200字以内);
2、作品投稿:参赛作品申报方式,企业、个人均可投稿,以数字文件,光盘方式报送到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协会。
所有作品需填写标题、推荐企业名称、作者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参赛作品申报表);
3、获奖和入选作品须提供底片或电子文件(TIF格式文件20兆以上,JPG格式文件2兆以上)。凡没有提供底片或电子文件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4、凡参加本次摄影比赛的作品,将择优推荐至《中国物业管理》杂志刊用,作者申报作品即视为同意以上著作权授权
和让渡。
5.因作品引起的肖像权及一切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负责.
三、评选工作
1、本次摄影比赛将评选出入围作品200幅;
2、评选出一等奖作品两幅、二等奖作品四幅、三等奖作品六幅.优秀奖20幅.
四、颁奖方式
1、获奖作品将在物业管理协会会议上予以颁奖;
2、入围作品(主办方统一装裱)将在我市沿江公园、广场及佳木斯繁华地段展出;
3、将本次比赛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及部分优秀推荐作品,编辑出版摄影作品画册——《和谐社区物业人》,并将在全市进行推广和交流。
五、摄影大赛有关说明
1、本次摄影比赛,所有参赛单位和个人均不收取参赛费用;
2、比赛的奖金、特邀评委费用、画册出版费用等,由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协会承担。
 
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3年8月13日
 
 
参赛作品推荐表
 
所属单位
 
地址
 
联系人姓名
性别
职务
电话
手机
 
 
 
 
 
 
 
 
 
 
照片类型
 
 
作者介绍
 
 
 
 
 
 
 
作品简介及
推荐理由
2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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