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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物业小区春季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4-03-28 16:33:05来源:浏览量:394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关于开展物业小区春季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物业办、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落实市委城管委〔2014〕1号《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城区2014年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物业小区春季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时限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关于开展物业小区春季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区物业办、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市委城管委〔2014〕1号《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城区2014年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彻底清除物业小区冬季残留“脏、乱、差”的局面,物业办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一次集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物业小区红线范围内达到“二净、三根清、一全、一无”(道路净、绿化带净,墙根墙体清、道牙根清、树根清,全天候,无死角)标准。
二、整治时间
本次活动2014年3月21日--4月30,为期一个月。
三、整治范围
由社区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的住宅小区、弃管楼及物业服务企业环境卫生自管的小区都在综合治理范围。
四、整治内容
1、清理物业小区庭院残留的冰雪混合物,积雪一律散放绿化带内,成块冰雪打碎摊开,待冰雪融化后以利滋润土壤,便于花草树木生长。
2、清理绿化带内树木、建筑景观等“白色”垃圾、砖头瓦块、漂浮物,净化绿化带。
3、小区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燃料垃圾)存放点一律实行袋装、中转房、箱装,每天上午9时前整理完成。
4、清理小区墙体上各类笔写、粘贴的户外野广告,然后进行墙体同性涂料粉刷。
5、清理物业小区各个出入口与市政主次干道结合部位两侧的各种杂物。
6、治理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规范停车秩序。清理小区内乱堆乱放,清洁共用部位环境。
五、责任分工
物业办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总负责人为张路主任,具体负责人为孙清鹏助理。业务科室分工如下:
一、管理一科负责前进区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督办检查工作,责任人:李相森;手机:15045411995。
二、管理二科负责向阳区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督办检查工作,责任人:魏若红;手机:13836609993。
三、管理三科负责郊区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督办检查工作,责任人:张维时;手机:13504546281。
四、管理四科负责东风区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督办检查工作,责任人,刘贺;手机:13555596153。
五、各区物业办负责督办检查辖区内由社区负责清理环境卫生的住宅小区和弃管楼的卫生整治工作,并接受市物业办的监督指导。
六、处罚措施
1、实行双责制。物业办各组督办检查人是本次综合治理活动的首位责任人;各区物业办负责人和各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是具体工作落实的责任人,任何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治理不到位,不彻底,由督办人和责任人负责。
2、实行验收制。市物业办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将依据整治前拍照情况,对全市物业管理服务小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3、实行兑现制。对本次活动开展组织不力,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视情节轻重扣罚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4、实行整合制。对物业小区长期管理不到位,按照区域进行整合,取消管理服务资格。
七、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以方案为令,保持经常高压整治态势,企业经理要亲上一线打头阵,清理队伍人员足,工具齐备,保障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2、各区物业办、各企业经理要服从督办领导小组的工作指令,对清理不到位的部位,迅速整改,不讲条件,不计代价,不留死角。
3、各单位同时密切配合环卫办、各区建设局的整改督办要求。对小区清扫责任交予社区管理的,应加强巡视监管密度,发现清扫不及时,业主反映强烈,应及时报告,并以工作联系函的方式协商解决。
 
 
 
 
 
 
 
 
   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一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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