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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住宅小区“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30 09:44:15来源:浏览量:489

 

各县(市)房产局,各区物业办,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认真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稳定,现就我市住宅小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区、街道(社区)、社居委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将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充分认识节日期间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强化各级领导责任制,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物业服务站结合实际,继续加大治安防范知识和防范技能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业主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集中力量自查,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在节前集中力量对住宅小区消防、电梯、管道等部位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安全隐患大排查,要对单元门、监控系统,对讲系统等安全防范系统进行全面检修;对排水管网、窨井盖、化粪池要认真进行疏通。对墙皮脱落隐患要认真组织排查和排险工作,对可能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各种灾害事故,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处置。
 三、畅通信息渠道,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完善、细化各类应急预案。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随时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向物业主管部门报告。
 
 
 
佳木斯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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